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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来宾市弘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公告

发表于2015-06-09

通知债权人公告

 

经本公司股东会议批准,本公司股东拟将其持有的公司100%股权及相应权益转让给第三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如对本公司股东股权转让行为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在本次公示期内可向本公司提出异议或主张。

二、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的,应在公示期内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附有关证明文件。

公示期:自2015年6月9日起至2015年6月25日止。

联系人:王璐 0772-4233111,0771-5828888

特此公告。

来宾市弘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5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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