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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关于《给兴宾区第一幼儿园提个醒》的反馈意见

发表于2015-04-09

关于论坛“7788993”网民在4月7日发表《给兴宾区第一幼儿园提个醒》一贴的反馈意见


尊敬的“7788993”网民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兴宾区幼儿教育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收到您所反映的问题后,我局高度重视此事,派相关部门对此事进行调查,现对您的疑问答复如下:

一、2014年秋季学期,区一幼因装修2号教学楼未能按时开学,推迟到9月8日上课,学期收取伙食费到2015年1月止,2月9日正式放假,2月份(共9天没有伙食费,用2014年9月1日至7日(共7 天的伙食费填补。

二、每月伙食费是按工作日收取,节假日不收

若发现存在违反上级文件规定的,请收集相关证据、佐证材料,及时向我局纪检信访室或计财股反映。我局在查清事实后,将按相关制度和规定严肃处理。监察电话:0772-5321065,信件投送地址:来宾市兴宾区教育局纪检信访室收,邮编546100。

来宾市兴宾区教育局
2015年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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