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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关于退还“伙食费”,给兴宾区第一幼儿园提个醒

发表于2015-04-08

话说来宾市区较规范的幼儿园下多,一幼算是来宾市区管理、保教工作做得也较好的幼儿园之一,家长还是满意的。

 

但是,是领导疏忽还是财务人员工作不尽心,上个学期全园幼儿每人有十天的节假日和延时开学的伙食费一分也没有退还给家长。

 

这个数字也有超过万元的,期末退不了,本期开学也有一个多月了该清退了,不要为了区区万几块钱损害了一幼的诚信,不要象某些个体幼儿园在小孩的饭菜上做手脚,他们损人也不利己了。谨此进一言。

发表于2015-04-09

关于论坛“7788993”网民在4月7日发表《给兴宾区第一幼儿园提个醒》一贴的反馈意见


尊敬的“7788993”网民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兴宾区幼儿教育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收到您所反映的问题后,我局高度重视此事,派相关部门对此事进行调查,现对您的疑问答复如下:

一、2014年秋季学期,区一幼因装修2号教学楼未能按时开学,推迟到9月8日上课,学期收取伙食费到2015年1月止,2月9日正式放假,2月份(共9天没有伙食费,用2014年9月1日至7日(共7 天的伙食费填补。

二、每月伙食费是按工作日收取,节假日不收

若发现存在违反上级文件规定的,请收集相关证据、佐证材料,及时向我局纪检信访室或计财股反映。我局在查清事实后,将按相关制度和规定严肃处理。监察电话:0772-5321065,信件投送地址:来宾市兴宾区教育局纪检信访室收,邮编546100。

来宾市兴宾区教育局
2015年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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