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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来宾市第二中学有关人员违反财经纪律问题处理结果!

发表于2015-04-18

来宾市第二中学有关人员违反财经纪律问题。2011年2月至2014年7月,来宾市第二中学通过在学生食堂采取虚列开支等手段套取现金及挪用门面租金收入,私设小金库约153万元。2013年春节及中秋节,学校工会利用“小金库”的资金购买柚子、袋装大米、食用油、月饼、高压锅等物(或折算成现金)发放给教职工、退休职工及临时工。来宾市兴宾区监察局给予来宾市第二中学校长彭臣厅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该校副校长胡安田行政记过处分;兴宾区教育局给予该校饭堂管理员潘炜顺行政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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